一、遇到詐騙怎麼辦?教你快速了解「報案、諮詢及檢舉」區別:
(一)報案
1、適用對象:已匯款、交付現金或提供帳戶密碼等,造成實際財物損失者。(1) 檢具相關事證(匯款單、對話紀錄、轉帳明細等),親自前往就近派出所或各警察機關完成報案。
(2) 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,或至 165 全民防騙網 提出網路報案,165 專責人員將協助轉介至離您最近的派出所,以便完成筆錄等相關程序。
僅撥打 165 不等於完成報案,須取得「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」才算完成報案程序。
(二)諮詢
1、 適用對象:不確定是否為詐騙,尚未遭受損失,但收到可疑訊息、電話或網路連結者。
2、 如何做: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前往就近警察機關(派出所)諮詢。
(二)檢舉
1、 適用對象:確定遇到詐騙,但沒有無財物損失。例如:發現詐騙投資群組、釣魚網站、詐騙簡訊。
2、 如何做:
(1) 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前往就近警察機關(派出所)檢舉。
(2) 可至 165 全民防騙網網路報案、檢舉系統,填寫資料並上傳截圖證據,提供資訊給警方,協助下架詐騙資訊,預防他人受害。
二、其他支援服務
(一)心理諮商需求:請撥打 1925 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。
(二)社會救助需求:請撥打 1957 衛生福利部福利諮詢專線。
(三)法律扶助需求:請撥打 412-8518 轉 2 法律扶助基金會進行諮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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